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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081008新聞稿_3.8萬家未登記工廠 明年起得申請納管、台中勞工局第四季勞基法宣導 共15場次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月八日臺北報導】為方便未登記工廠自行申請納管,經濟部推出簡政便民範例,並規劃只要業者符合申請納管條件,前期僅需填寫申請表,就能向地方政府申請,並得以聲明書暫代相關證明文件,以提高業者意願,並加速申請進度。


日前有立委質疑未登記工廠代辦費用過高,造成中小企業負擔。

基於程序簡化、透明化,並鼓勵未登記工廠業者自行申請,經濟部除提供納管申請書範例外,也公布工廠改善計畫書內容讓業者參考,協助業者自行填寫工廠改善申請書,免去不必要的代辦費用。

相關書表可至:https://www.cto.moea.gov.tw/FactoryMCLA/下載。


根據經濟部推估,全國農地約有1.4萬公頃存在未登記工廠,家數部分約有3.8萬家,已取得臨時工廠登記共計有7400餘家,原有效期限將在明年6月2日屆滿。

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案6月27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預計明年元月施行,其中規範105年5月20日後新增的未登記工廠,將停止供電、供水及拆除;在此之前屬低污染既有未登記工廠,於新法施行起2年內申請納管,每年繳交納管輔導金,並於期限內完成工廠改善。


至於中高污染既有未登記工廠,應訂定輔導期限,輔導業者轉型、遷廠或關廠。


經濟部進一步說明,業者提出納管申請後,無需進行實地審查,經地方政府通知繳交工廠改善計畫時,才會進行審查,業者可根據改善計畫範例內容自行檢視、規劃及投資改善,地方主管機關予以輔導,協助業者改善成果符合法令規定。

待未登記工廠依計畫完成環保、消防、水利及水保改善,繳交營運管理金,即可辦理特定工廠登記。

 

台中勞工局第四季勞基法宣導 共15場次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月八日臺北報導】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第四季將辦理15場次勞動基準法法令宣導會,幫助增進勞雇雙方對勞動基準法的瞭解,即日起可至勞工局官網(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進入「互動交流」、「線上活動報名」報名。

因應勞動基準法修訂,明定派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訂定的勞動契約,應為不定期契約,並將派遣勞工工資納入法令保障部分,將於課程中探討,以協助事業單位瞭解相關法規。


勞工局表示,今年前三季共已舉辦50場次勞動基準法法令宣導會,參與的事業單位共計4,593家次,最後一季再開辦15場次,將近有2,200名額可供事業單位及勞工朋友報名,將邀請勞動法令專家及學者,協助事業單位落實遵循勞動基準法並建立勞動制度,並以實務案例分享勞動法規運用,並介紹目前最新勞動法令。


第四季勞基法宣導會將陸續在新市政大樓、陽明市政大樓、東區勞工服務中心、精密園區勞工服務中心及沙鹿區勞工服務中心等地巡迴辦理,其中製造業場次訂於11月8日分上、下午進行兩場,安排資深檢查員說明勞動基準法工資、工時相關規定,以及檢查實務常見違法態樣及案例,並個別協助事業單位自我檢核。

營建工程業則於10月24日、11月5日進行三場次。此外另有「勞動基準法工資工時規範暨修正重點解析」及「勞動契約、工作規則與勞工權益」等主題式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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