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02
勞動部令 修正「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服務品質評鑑要點」第四點、第五點、第六點及第三點附表一至附表三,除第三點附表一至附表三自中華民國116年1月1日生效外,自即日生效
勞動部令 修正「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服務品質評鑑要點」第四點、第五點、第六點及第三點附表一至附表三,除第三點附表一至附表三自中華民國116年1月1日生效外,自即日生效。
本次之修正重點在於以下五項,相關細節請參看附件之內容:
1. 調整評鑑對象排除條件(如連續A級且無違規可免評)
2. 明確補評程序與成績公告日期
3. 強化違規扣分機制(加重非法媒介、超收費用等)
4. 新增評鑑指標:
- 零付費外國人引進
- 禁止強迫勞動認證與教育訓練
- 重症家庭看護引進比率與天數
- 個人資料安全維護措施(附表三)
5. 分三類附表,依仲介機構業務性質適用不同評鑑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