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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080527新聞稿立委關注違反勞基法裁處通則修正進度直聘中心7月啟動協助提早解約外勞轉換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五月廿七日臺北報導】多位立委持續關注勞動部擬修正「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其中對於5人以下微型企業違反勞基法擬免罰或輕罰一事,質疑開勞基法後門。勞動部長許銘春27日強調,地方政府有反映類似案件,卻出現不同裁罰基準,但目前仍在討論中,尚未定案,絕對沒有開後門。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27日邀勞動部長許銘春專案報告。立委李彥秀質詢,微型企業是指員工人數5人以下,違法免罰或減輕,是風向球還是要如此做?微型企業最有可能違法的單位,因為人數少,勞工受到不平等對待時,更不敢站出來捍衛自身權益,勞工受到壓迫會更大,勞基法是保護勞工最低標,並非最高標,大公司有勞基法保障,小公司的勞工只能自求多福,若是檢舉就只能走路。


立委蔣萬安詢問,什麼原因要這時訂又為何要切5人,現行違法情節輕重可依現行法令處理,帶頭開後門,又再來討論,他強烈反對依人數,違法就是違法,小型企業違法嚴重仍要加重,大型企業違法情節輕微也可減輕,為什麼要依人數去做新的裁罰?行政罰法有說小型企業說減輕或免罰,有那一條法律授權?勞動部執意幫企業開後門。


立委林淑芬質詢,開會時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架空勞基法,會議記錄有5個地方政府持不同意見,5人以下可免罰或輕罰,基隆市政府不同意,宜蘭縣政府說不知如何執行,台北市反對,新竹市政府現行可做不須修通則,嘉義市政府指但書極少用。


許銘春答覆指出,由於微型企業法遵能力較弱,不像大企業有人資或法務部門,絕對沒有開後門,地方政府有反映類似案件,卻出現不同裁罰基準,但目前仍在討論中,尚未定案。


另外,立委劉建國質詢,台商回流有外勞附加案?對根留台灣的廠商不公平,他們也都符合台商回流的資格為何不能多聘,要求平衡;對此,許銘春表示,台商回流外勞核配仍有上限、不能超過4成,廠商須符合5加2產業資格與一定金額等,這措施是短期只有3年,不過會研議根留台灣的廠商需求。 

直聘中心7月啟動協助提早解約外勞轉換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五月廿七日臺北報導】立法院衛環委員會27日審查勞動部主管108年度公務預算凍結案,其中立委吳玉琴凍結勞動力發展署「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1千萬元,勞動部同意將直聘中心服務擴大至協助外勞轉換,其中對提早解約的外勞且無仲介服務,或是外勞要求協助者,7月納入直聘中心服務對象,會協助將其履歷提供雇主參考選擇,至於期滿轉換的外勞則會到11月納入服務對象,最後仍凍結10萬元。


勞動部主管108年度預算所作決議預算凍結案共31案,僅上述提案未解凍,其他全數解凍。


立委吳玉琴表示,就服法52條修正後外勞期滿無須出國1日,但勞動部卻在107年9月將直聘中心窗口縮減剩1處,非常不恰當,應該增加服務對象,尤其現在期滿轉換率不高,所以還是要凍結該預算,由1千萬元降至10萬元,持續監督。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長黃秋桂說明,直聘中心因為就服法修正後量能遞減,為不浪費公帑,所以才撤服務台,現在外勞申審以線上申辦為主,直聘中心將擴大服務對象,包括提早解約與期滿轉換,先前已與安置單位等研商,7月會先將提早解約的外勞納入服務對象,至於協助期滿轉換外勞,尚需與地方政府協商,同時須修法,因此需到11月才能完成所有法制作業。


勞動部官員進一步說明,直聘中心7月啟動服務提早解約外勞,會篩選提早解約外勞履歷沒有仲介服務電話者,或是由外勞要求協助,才會將外勞履歷提供直聘僱主參考,由雇主選擇是在國內聘僱還是由國外引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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