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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 / 1070725新聞稿_防制人口販運國際工作坊 一連兩天進行

內政部7月25至26日舉辦「2018年防制人口販運國際工作坊」,台灣雖連續九年列防制人口販運第一級國家,但受到台灣漁船疑似違反聯合國188號公約影響,今年遠洋漁船問題受到高度關注。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台灣已和17個國家簽訂合作協定或備忘錄,今年即將增加一個歐洲國家與我簽署「移民事務與防制人口販運合作瞭解備忘錄」,台灣位處東亞樞紐,很多外籍人士對移入台灣充滿期待,因此需要建立更友善的環境。他並提到,台灣在防制人口販運扮演重要的地位,特別是國內現有近70萬名移工,是國際打擊人口販運重要伙伴。


副總統陳建仁致詞時也提到,我國已把許多國際公約國內法化,這也顯現我方和先進國家一起努力增進人權的決心。美國國務院報告關注漁工與家事工權益,徐國勇指出,這次會議有相當多涉及勞動權益的議題,將會持續在行政院人口販運防制協調會報中持續列管追蹤,逐一解決。


受到高齡化與少子化影響,台灣正面臨勞動力短缺的挑戰。全球移民政策協會理事長Patrick Taran提到,雖然台灣需要外來勞動力補充,但很多法規限制讓外國勞工無法來到台灣,也沒有充分的法律保障。Taran建議政府將移民政策跟勞工政策結合,賦予足夠的彈性與自由度,某方面可以減少勞力剝削的發生。


Taran提出觀點,政府需完全承認移民身份,提供相對的法律保護,將勞動檢查拓展到移民所集中的行業或就業場所,可吸引更多國際勞動力。
中央警察大學助理教授黃文志分析,台灣完全達到消除人口販運的最低標準,然而勞動部和漁業署對台籍漁船在遠洋海域進行強迫勞動的查察仍有阻礙,而司法部門輕忽犯罪,也造成很多加害者被輕判。他提出五項建言,包括:起訴所有涉嫌在遠洋漁船上虐待和奴役外籍漁工的雇主、立法解決家事勞工在基本勞動保護的差距、簡化直接聘僱流程及加強仲介評比與責任等。此外,有些人口販運疑似被害人可能同時違反國內法規,如偽造文書、妨害風化,以及非法入國、工作等,而看護工經常遭提告的類型,有傷害、竊盜、侵佔、遺棄等。

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朱芳君表示,基金會曾協助處理一起移工遭勞力剝削案件,在離開原雇主處後,反遭提告侵佔、傷害,但檢方調查發現,雇主曾傳簡訊限令外勞3日內返家,否則提告,這也成為後續不起訴的原因之一。但她也說,在其他案例也有超時工作、限制行動且被雇主扣留證件的被害人遭過失傷害判刑確定,雇主涉及人口販運部分反而未成立的案例。
由於外籍人士常因語言隔閡,無法充分表達主張,朱芳君建議,被害人為外籍人士如因販運成為被告,無論在台多長時間,都應有符合被害人母語、通曉司法、立場公正的雙語人員配合及律師協助,才能獲得較有利的處分或判決。


會前「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於場外抗議,重申廢除境外聘僱制度、國際勞工組織188號公約國內法化、加強勞動檢查、提高人口販運定罪與起訴率等七項訴求,也強調民間團體的訴求都未被落實,花大錢辦研討會只是粉飾太平。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汪英達更直言,幾乎所有移工來台都受到債務拘束,可以說大部分都是人口販運被害人,但只有很少才能通過鑑別,顯示司法機制對此認識不足,鑑別機制也必須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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