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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 / 1070727新聞稿_少數外勞護照未異動 超過法定工作年限、民眾辦理死亡登記 可線上申請

早期外勞更換姓名、護照來台工作的情況普遍,因此台灣方面無法確實掌握其實際在台工作年資,近期傳出部分個案因外勞已逾14年,勞動部發函要求限令出境,也造成雇主困擾。勞動部表示,自今年6月起已定期勾稽移民署外國人之居留資料,藉由資訊系統介接機制,減少再核發超過外國人可在台工作年限之聘僱許可。對於此類個案,勞動部也將於外國人出境前協助雇主申請接續聘僱,或尋求國內長照資源,避免照顧中斷。 媒體報導謝姓雇主14年前聘僱一名越南籍看護工,原訂今年10月屆滿返國,但近期卻收到勞動部函文,指資料有誤,該越勞已超過年限,限期兩週內出境,造成雇主困擾。


勞動力發展署長蔡孟良表示,此案為早年的個案,因過去外勞年資是與護照連動,但外勞資料異動時未通報,勞動部較難掌握資料變更。目前所有來台工作外勞都需按捺指紋,在與移民署資料介接後,未來不會再有相同問題。


蔡孟良進一步說明,此種情況主要原因在於外勞護照資料有變動,因此雇主並沒有責任,也不影響雇主申聘外勞的資格,除了已和該名雇主聯繫,可以重新自國外引進,或在國內承接,在目前的機制可以讓雇主無縫接軌,或協助轉介長照資源。


此外,因就業服務法並無規定雇主申請聘僱許可需檢附外勞新、舊護照,因此雇主未涉及違反法令;不過雇主收到通知後,仍應依函文說明進行後續處理,安排外國人離境,否則恐涉及違法。


自今年6月起,勞發署固定每週針對前一週至移民署辦理護照異動的案件,主動比對過去資料,目前已陸續發現超過法定工作年限的案件,其中家庭看護工已逾14年者共有9件,4件已經出境,5件外國人還在台灣。
事業類外勞目前法定工作年限仍為12年,目前已勾稽出近20件,但因雇主多為工廠,外勞即使期滿,廠內也有其他的人員可以接替工作,影響相對較小。


蔡孟良進一步說明,未來會在函文中加強行政指導,增加相關教示內容,讓雇主知道後續作法以及可利用的資源。

 

為方便民眾申辦戶籍登記,7月16日起,全國戶政機關已開放法院判決(調解、和解)離婚登記、死亡登記等服務,只要使用自然人憑證,在家上網(網址https://www.ris.gov.tw/834)就可申辦。
內政部統計,今年1月至6月死亡登記案件數有8萬9,813件,平均每月有1萬5,648件,為便利民眾辦理登記,已開放死亡者之親屬或配偶以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辦國內死亡登記(含死亡宣告登記),不必再到戶所臨櫃辦理,節省民眾寶貴的時間。


此外,民眾於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可同時通報申請勞保或國保生育給付;辦理死亡登記,亦可同時通報申請家屬死亡給付。戶政事務所每日會將民眾申請給付資料(包括申請人提供的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通報勞保局。經統計,截至7月25日止通報生育給付(含勞保及國保)已有2,287件、勞保家屬死亡給付已有954件。


內政部提醒,民眾若委託他人申請勞保、國保生育給付,請攜帶出生登記相關文件及委託書。委託人及受託人應先填妥委託書(含被保險人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並於委託書簽章欄位親自簽名或蓋章,委託書可至內政部戶政司勞保局一站式服務專區(https://www.ris.gov.tw/zh_TW/839)自行下載填寫,委託書內的帳戶資料務必依存摺正確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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