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6年7月6日報導】「跨國人力仲介服務品質評鑑要點」最早於96年9月11日公布,對相關內容、評級做制度性規範,至於實際執行則已超過20年。順應國際對供應鏈的要求以及家庭看護工資格鬆綁等政策革新,評鑑指標今年迎來大幅度修正,重點包括新增多項「落實公平招募精神」評鑑指標等。外勞社日前針對國內人力仲介業者進行問卷調查,就整體修正方向而言,有高達56%以上受訪業者不認同此次評鑑指標修正方向,24.1%不太認同,兩者合計超過八成,負面遠高於正面。最令業者反彈的項目,前兩大項均和「移工零付費」相關。
偏重文件管理 難轉換實際收益
辦理仲介評鑑的目的,在於促使業者提升服務品質;然而此次調查中,半數以上受訪業者認為幫助有限、甚至沒有幫助,超過六成認為對業務幫助有限,顯示有一定比例認為,評鑑檢核偏重文件管理,較難轉換為實際商業效益。整體而言,仲介業者對於此次評鑑指標修正方向的認同程度,56.1%表示「非常不支持」,24.4%「不太支持」,僅有7.3%表示「還算支持」,12.2%表示「沒意見」。
長期對立 三成不滿合作宣導
進一步針對此次新增指標詢問仲介看法,認為最不合理的,以「協助引進零付費移工」高居第一,佔比92.7%,其次「取得禁止強迫勞動第三方稽核」,佔70.7%。值得注意的是,就連相對單純的「與非營利組織或民間團體合作辦理外國人權益及法令宣導」,比例也達到31.7%。另外,「協助重症家庭自國外引進外籍看護工30%以上」佔26.8%,「協助重症家庭海外引進外籍看護工,平均75日內」、「仲介人員參與防制強迫勞動相關教育訓練」,兩項各佔19.5%。
調查結果凸顯出仲介業者對「移工零付費」政府溝通不足以及缺乏完整配套的憂心,而就業安定費補助制度長期以來,也加劇了業界與特定激進移工人權團體的對立。仲介認為,評鑑制度是否有助提升「服務品質」?31.7%受訪業者認為「普通」佔最多數,僅14.6%認為「有幫助」,認為「幫助有限」、「沒有幫助」各佔26.8%。其次,是否對「業務提升」有所助益?39%仲介業者認為「沒有幫助」,26.8%認為「普通」,22%「幫助有限」,僅有12.2%認為「有幫助」。
由仲介業者立場觀察,評鑑制度是否有存在必要?39%認為「應廢除」,22%「不必要」,22%認為「必要」,還是有一定存在價值,17.1%持平意見。探究仲介業者對今年評鑑指標修正方向的看法可以發現,業界關注的不僅是評鑑是否能真正反映服務價值,更大的不滿集中在「移工零付費」相關規定。調查中,業者最不滿意的前兩項新增指標皆與此議題密切相關,也凸顯業界對「公平招募」的憂慮,並非僅止於公平性本身,而是擔心在配套措施尚未完善的情況下貿然推動政策,將對仲介經營及整體產業發展帶來衝擊,這才是引發焦慮的主要原因。
法規未修卻強加指標 手段粗糙
國內產業以中小企業為主,普遍利潤有限,也缺乏大型企業分攤招募、行政及管理成本能力。仲介業者認為,若政府全面推動「移工零付費」,大型企業或可透過規模優勢吸收或轉嫁成本,但對資源有限的中小企業而言,恐將形成沉重負擔,甚至衝擊經營。目前雖有部分製造業採行零付費制度,主要是因應國際品牌客戶及ESG供應鏈要求,並在較高利潤的商業模式下,將招募費用視為取得訂單的必要成本。然而,多數中小企業並未承接高附加價值的國際訂單,若政府不分產業特性全面推動,等同將國際供應鏈標準直接套用於本土中小企業,恐與市場現況脫節。
在國際市場對人權要求的呼聲下,儘管「公平招募」已是不可迴避的課題,但此次評鑑指標當中,僅看到政府將此一重擔強加在人力仲介身上,且僅給不到半年的適應期,但究竟如何落實、適用到生產線多大範圍,至今卻未說清楚。以最基本的法規調適為例,目前與「強迫勞動」相關的核心法規,大體上僅有《人口販運防制法》。《勞動基準法》第5條雖明定「雇主不得以強暴、脅迫、拘禁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強制勞工從事勞動」,以及《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7至8款所列雇主禁止事項,均未完全涵蓋所有ILO所列11項強迫勞動指標。
遵法成本大增 服務費必須檢討
若是連中央法制都還沒健全,且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有三年調適期,又為何僅憑仲介指標,就要求業者一次到位?仲介業者長期肩負移工引進、法令宣導、生活管理、勞資協調及爭議處理等多元工作,近年配合法規要求及評鑑內容,行政作業與服務責任持續增加,但每月仲介服務費已逾22年未曾調整,與評鑑執行的期間大致相同,當時的法規環境、服務事項,已和現在的人事、物價及法遵成本截然不同。若政府持續賦予仲介更多公共政策責任,也應同步檢討現行服務費制度,建立合理且符合成本的收費機制,讓業者有足夠資源投入服務品質提升,共同落實公平招募與移工權益保障,而非讓仲介在成本無法反映、責任持續增加的情況下,獨自承擔政策推動的壓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