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6年4月2日報導】由於外傭新制將於4月13日開放申請,這次政策設計上對於本國特殊照顧需求的家庭有給予調降每月就業安定費;勞動部1日召開就安基金管理委員會臨時會,會中通過外籍家庭幫傭就業安定費數額表修正案,針對申請點數「達10點」者,每月就安費為2千元,申請點數「未達10點」者,每月就安費維持5千元。
減輕家庭壓力 外傭新制4/13上路
勞動部1日召開「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115年第1次臨時會議,通過3項提案。首先,為減輕家庭壓力,讓勞動者可以續留職場,勞動部調整外籍家庭幫傭申請資格門檻,讓更多家庭在家務上獲得支持與協助;對於特殊照顧需求的家庭,透過減收就業安定費降為每月2千元及簡化行政審查作業等方式,優先給予協助,因此提案修正就業安定費數額表,此案獲得與會委員支持。
外籍家庭幫傭申請新制4月13日上路,家中有未滿12歲兒童即可申請;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幫傭工作之招募許可,應符合累計點數滿4點。累計點數之計算,以雇主未滿十二歲之子女、年滿七十五歲以上之直系血親尊親屬或繼父母、配偶之父母或繼父母之年齡及條件計算。勞動部提醒,每一家庭成員僅得就各該條件擇一適用,向勞動部送件申請招募許可函當天,小孩要未滿12歲;另外針對與雇主不同戶籍、已申請家庭看護工或外國技術人力辦法之家庭看護技術工作者以及已列計為申請家庭幫傭之人數,這三項情況人數或點數不予列計。
未滿12歲給4點 符合資格
點數配置,「年齡滿十二歲至未滿七十五歲」不計點,「年齡滿六歲至未滿十二歲」給4點,「年齡滿七十五歲至未滿八十歲」給1點、「年齡滿八十歲以上」給2點。「年齡未滿六歲」、「年齡未滿十二歲子女,其父或母為未婚、離婚或喪偶」、「年齡未滿十二歲子女,符合無父母,或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經置監護人」「年齡未滿十二歲子女,其父或母其中一人為身心障礙者」,符合上述之一條件給6點。「年齡未滿六歲之發展遲緩兒童」、「年齡未滿十二歲之罕見疾病者」、「年齡未滿十二歲之身心障礙者」 、「年齡未滿十二歲且 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符合上述之一條件給10點。
特殊照顧家庭 就安費調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過勞動力管理組長蘇裕國說明,因應家庭結構的轉變,不少家長在工作上、家務及育兒之間,承受了許多的壓力,特別是需要照顧幼兒或是家中有罕見疾病、身心障礙或發展遲緩兒童等特殊需求的家庭,更需要支持,在就安費設計上,本國人聘僱外籍家庭幫傭以申請點數區分,申請點數「達10點」者,每月就安費為2千元,申請點數「未達10點」者,每月就安費維持5千元。
蘇裕國表示,近期將預告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應繳納就業安定費數額表」,就安費是3個月收取1次,4月至6月的費用將於8月寄發繳款通知單。另外,由於開放外傭,外界擔憂從事保母、家事服務等工作的國人將會因此失業;為因應外籍家庭幫傭制度調整,勞動部提出相關配套措施,首先,在開拓勞務市場部分,將建置「家事服務媒合平台」及「強化托育人員媒合平台」效能,協助勞工朋友增加案源。
增加案源 將建置媒合平台
此外,勞動部研擬「115-116年家事服務從業人員就業支持與能力提升計畫」,提供培訓補助、就業獎勵及勞工支持津貼,該項計畫以服務4,000名勞工估算經費;衛福部另提出「115-116年居家托育人員多元就業支持計畫」,提供穩定就業(在宅或到宅托育),及多元就業(從事育兒指導員、照顧服務員、照護輔佐員等職類)均可申請就業獎勵金,預估培力的目標人數為8,000人,兩項計畫合計預算約5.7億元,係以相對寬估的立場來估算經費,與會委員均表示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