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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外勞社/1150310 雇主聘1人也需加災保 違者罰鍰 22萬家事移工適用 雇主季繳1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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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6年3月10日報導】勞動部提醒,《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險法》施行後,即使是僅僱用1名員工的「微型企業」或「個人工作室」,雇主也必須在勞工到職當日為其申報加保,其中外籍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亦為職災保險的強制投保對象,截至114年12月底,約有22.1萬人適用,雇主每個月須為其繳交56元保險費,按季合計168元。

 

實施至今未加保被罰有9千餘件
勞保部勞動保險司長陳美女說明,依災保法第6條規定,受僱於領有執業證照、依法辦理登記、設有稅籍或經主管機關核發聘僱許可雇主之勞工,皆為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的強制納保對象,例如充滿創意的文青小店、咖啡廳或微型工作室,只要雇用1名員工即需為勞工投保。根據統計,截至114年底,災保人數有1,129萬人,投保單位有86.3萬個。
 

陳美女指出,災保自111年5月實施至114年12月底,雇主未依規定為其勞工加保職災保險有9,845件,總罰鍰金額約1.9億元。陳美女強調,雇主必須在勞工到職當日為其申報加保,勞工若不幸發生職業災害事故,可獲得保險給付保障,雇主亦可抵充勞基法上的職災補償責任,有效分散經營風險,達成勞資雙贏。如果雇主違反規定,除依災保法第96條規定,處2至10萬元罰鍰外,保險人於發給保險給付後也將令投保單位限期繳納。陳美女表示,外籍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亦為職災保險的強制投保對象,截至114年12月底,外籍家事移工有22.1萬人加保,外籍家事移工之職災行業分類屬「家事服務業」,115年職災費率為0.19%,若以移工月投保薪資29,500元為例,單月災保保險費為56元,每3個月(按季)寄發一次合計為168元,依規定全部由雇主負擔,雇主不得自移工薪資中扣收保險費。爰雇主應依限繳納,以免逾期遭加徵滯納金。

 

家事移工加保 配合一站式服務
陳美女指出,目前外籍家事移工是透過勞動力發展署「新聘家庭類移工一站式入境服務」,由雇主或仲介於移工入境前登錄移工講習報名資料,並同時申請參加災保,俟入境講習服務結束後,由勞發署將完成講習服務之移工及雇主資料傳送勞保局辦理投保作業。

 

另外,勞保局會依勞動力發展署定期提供之家事移工聘僱許可資料,經資料比對及彙整後,即先以簡便加保通知書函通知雇主相關規定及家事移工資料,如雇主未就家事移工之資料表示異議(如主張家事移工已離職),即依其聘僱許可函之工作起日協助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