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6年2月12日報導】針對近期泰博公司因為移工組織工會而解僱工會成員一事,勞動部強調,無論是本勞還是移工都受到《工會法》的保障,組織工會是法律賦予勞工的權利,絕對不容挑戰,在勞資爭議期間勞動部會依法凍結泰博公司的移工名額,日後申請案件,也會特別標記、從嚴審查。
泰博工會成員30多人 皆移工
據悉,泰博的移工約有150名,五股90名、桃園57名,目前加入工會成員有30多人。泰博科技於2月6日解僱工會理事長、10日再公告解僱6名工會成員。工會指出,自成立半年來,公司持續干預工會運作。雖曾向桃園與新北市勞工局申請調解,部分宿舍管理措施稍有修正,但涉及強迫勞動與債務拘束內容仍未改善。泰博公司則強調,工會破壞產業秩序,以工會名義密集向中央與地方政府檢舉,導致頻繁稽查、調解與開罰,並將相關文件散布至國外客戶與可能的外國政府,影響公司商譽,波及台灣產業形象。
勞動部說明,依《就業服務法》第54條第1項第1款的規定,公司如果有在預定工作地點有因為勞資爭議而終止勞動契約的情況,地方政府查明勞資爭議屬實的話,勞動部可以依法不核發新的招募或聘僱許可。為了保障勞工的權益,泰博公司之後的申請案件,勞動部也會特別標記,進行嚴格的審查。
懷孕歧視 桃園已開罰30萬元
另泰博公司已經在去年12月底因為工作規則有懷孕歧視的狀況,違反性工法第11條第2項,桃園市政府已開罰30萬並上網公告雇主姓名。勞動部強調,勞動部立場很清楚,就是依法嚴查不法解僱,裁決期間不准打壓。勞動部表示,泰博工會在去年 11 月提出的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目前勞動部裁決委員會已經全力且盡快處理中,如果裁決委員會認定雇主確實違反《工會法》第 35 條,惡意打壓工會,依《工會法》的規定可以處以 10 萬到 50 萬元的罰鍰,如果情節嚴重,會以最高金額來做裁罰,並直接公告公司與負責人的姓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