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通訊
Industry News

外勞社/1141028 勞動部擬設海外延攬中心引才 仲介建議採新加坡模式授權民間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5年10月28日報導】勞動部2026年編列8千4百多萬元,將新成立海外延攬中心,據傳採招檢訓合一模式引進外國技術人力。對此資深仲介業者建議,應採新加坡模式,授權民間設立職訓機構,而非以政府預算投入;也有學者指出日韓近年以雙軌制引進中階技術人力,但海外設點以公私協力模式,設置測驗中心或訓練中心,臺灣可加以借鑑。

 

延攬中心擬招、檢、訓合一
勞動部長洪申翰日前說明,海外延攬中心功能與直聘中心不同,將會派駐海外與當地國家接軌,屬任務編組將增加14名員額,但尚未明確透漏延攬方向。據悉預計先在菲律賓設置招募、訓練、檢測合一的攬才據點,以國對國方式延攬外國技術人員,初期以飯店旅館業和碼頭裝卸為主。對此,前台北市就業服務公會理事長官文傑提出批評,認為此舉是拿國人的錢赴海外幫外國人找工作。他建議勞動部採取新加坡模式,由政府授權認證職訓機構,與移工來源國政府合作成立職訓中心,除提供專業技能訓練,也負責考試及核發證照,機構可收取訓練費及考試費,並向政府繳交認證費用。臺灣近期中階人力需求增加,主要採取藍領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員、畢業僑外生留臺兩種方式。鄰近的日韓同樣面對高齡化及少子化,中階技術人力需求也上升,紛紛採取新的引進政策。

 

日本委託民間團體海外設測驗中心
臺大國發所教授辛炳隆在最新一期的《台灣勞工季刊》為文介紹日韓近年引進中階人力的做法。日本將廢除目前的技能實習,轉為育成就勞制度,強調建立明確的職涯發展路徑,銜接特定技能制度。過去雖然也能轉任,但新制在育成就勞階段更明確、有保障(直接給予3年),並且開放更多元細緻的80個職類,能對應特定技能開放的行業。特定技能一號簽證則是在日本或海外參加考試合格可申請居留資格,具有較高技能與經驗者通過考試可取得特定技能二號簽證,無居留上限、可攜眷。包括語言和技能測驗,日語考試由國際交流基金測驗;技能考試多由產業主管機關委託民間團體辦理,公私協力已在12國都設置考場。韓國也有兩種招募方式:由資深基層移工轉任的E-7-4簽證,和海外直接引進的E-7-3簽證。前者採積分評點制且有總額管制,至少要擔任移工滿4年,設有薪資門檻,評點項目包括年齡、語言能力、所得,以及證照、是否違法等加扣分項目。

 

韓國公私協力設置訓練中心
後者則是近年積極推動的E-7-3簽證,開放的職業較少僅13種,資格包括工作經驗、通過相關公協會的海外技能鑑定、取得國際認可證照、近期薪資所得。引進模式則是由民間的海外公協會與韓國企業對接引進,而非採國對國引進。如韓國產業通商資源部、韓國造船海洋設備協會和印尼勞動部合作,在印尼設立「海外造船人力中心」,學員完成韓語課程及造船技術培訓,通過焊接技術考試後,以E-7-3簽證進入韓國造船業工作。辛炳隆指出日、韓目前都採取資深基層移工升任或直接海外引進的雙軌制,也在海外設立據點,他認為臺灣可以借鑑這樣的模式,但也指出海外設據點所費不貲,也必須考慮移工來源國、國內企業接受度和外交關係等因素。

 

專家指訓練費應由企業或受訓者負擔
針對外國技術人力建立檢定標準也不容易,建議先了解業者需求,委由專業民間團體設計;若要建立培訓中心,可以東南亞已設廠的半導體產業試辦,可支援企業在當地的人力需求,也可引進來臺。相對於日韓設置的海外據點偏向測驗或訓練,且採公私協力模式,勞動部的海外延攬中心據傳將採招、檢、訓合一,有專家認為海外招募、給予技能檢核都合理,但由公務預算或就安基金設立訓練中心則需要再思考,相關訓練費用應由外國人自己或有用人需求的企業自行負擔。

 

點閱人數 : 40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