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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141023 邁向淨零內政部將推建築立面光電 規劃建築能效法制化一定規模管制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5年10月23日報導】內政部過去推動屋頂光電設置與建築能效標章,配合國家淨零轉型目標,將進一步推廣設置立面光電抵換碳權,並正研議針對建築能效標準加以法制化。

 

內政部次長吳堂安說明,內政部推動「近零碳建築減碳旗艦行動計畫」,以公部門示範帶動民間投入,包括「擴大建築能效」、「老宅延壽及社會住宅」與「綠領人才培育」3大主軸;除持續推動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建構易成孤島地區能源自主韌性及取得建築能效標示外,也與環境部及大專院校合作培育綠領人才。

 

內政部次長吳堂安表示,建築物設置立面太陽光電,除可擴增率能供給外,結合老宅延壽計畫,可同步改善外牆磁磚剝落問題,提升居住環境的安全性與舒適度。為了達成2030年住宅部門溫室氣體排放量較基準年(2005年)降低35%的目標,除公私協力擴大建築能效標示制度實施範疇外,現正積極辦理建築能效法制化作業,以建立完整的法制基礎,推動建築近零碳轉型。

 

建築研究所長王榮進說明,立面設置太陽能光電板過去存在景觀和光害等問題,近期建研所已與廠商開發出彩繪型光電板(貼膜、塗料等技術),除了更加美觀、避免光害,還能有宣導與廣告功能,實證也證明新型的光電板有效改善過去的缺點,也不會影響發電效率。未來將在高雄和臺北公有建築設置2處示範,透過設置太陽能光電板自發自用,增額抵換方案向業者推廣。針對擴大建築物能效標示,至今年9月底已經累計核可249案,預計年底超過300件,未來配合法制化將加速擴大效果。

 

針對建築能效法制化,國土署副署長徐燕興說明,除了配合《再生能源法》針對興建建築物一千平方公尺設置光電的規範預計在年底實施;公有建築已實施建築能效標準,未來法制化管制一定規模以上建築,要求改善其建物能效,不過由於能效標章涉及材料、設備,需要再與地方溝通建管行政過程中如何讓能源設備商等能夠連結,需待有共識才能往後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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