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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140821 勞動部鼓勵製造業優先國內承接移工 增額5%不納入定期查核 2千餘家使用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5年8月21日報導】為協助製造業解決人力缺口,同時兼顧移工總量管控,勞動部推動製造業雇主優先承接在台待轉製造工,移工配額額外給予5%,該5%配額可享有多項優惠措施,包括不須接受定期查核,期滿後雇主可自行選擇國外引進或在台承接移工,至今已有2千餘家製造業使用國內承接機制,已承接聘僱移工3千餘名。勞動部112年6月17日起推動「製造業國內承接增額5%彈性機制」,製造業雇主取得經濟部產發署資格認定函後,可以第2順位承接國內待轉換製造工。

 

累計核准承接製造工3千餘名
根據統計,自112年6月起實施至114年5月底,勞動部核准件數有2,118家,累計核准聘僱人數為3,093人。勞動部說明,增額5%機制只適用製造業,製造業雇主以國內增額5%彈性機制接續聘僱國內製造業移工,應具有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核發的資格認定函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立求才證明書等資格文件,除可透過雙方合意或三方合意方式申請接續聘僱移工外,也可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登記及接續聘僱移工。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鼓勵製造業優先國內承接,在原有3K5級比率的配額外,給予額外5%配額,這增額5%的移工,雇主繳交就安費為每名每月2千元,該配額不需接受定期查核,承接的製造工聘僱期滿後,雇主可以選擇國外引進新的移工,或是在台灣繼續承接製造工。不過,勞動部提醒,製造業增額5%機制、原有3K5級比率及附加就業安定費取得EXTRA核配比率三者合計,仍不得超過4成上限(雇主申請當月前2 個月之前1年僱用員工平均人數之40%)。因此,製造業雇主需先確認廠內是否有可承接名額,避免誤用該項制度而「超額」接續聘僱移工。

 

另外,「製造業國內承接增額5%彈性機制」自112年實施,原先預估1年會有3千名,但實施2年才達3千名。因此經濟部在113年就向勞動部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會議提出建議,製造業國內承接增額5%員額,不計入原核配比率外,亦不納入總移工員額40%上限,也就是上限最高可達45%。

 

增額5%不納入4成 尚未修法
經濟部指出,國內廠商多屬中小企業,勞保投保人數有限,受限於總移工員額40%上限要求,導致廠商不易申請國內承接增額5%移工,致造成申請意願低落。當時諮詢小組同意經濟部提案,製造業國內承接增額5%員額,不計入原核配比率外,亦不納入總移工員額40%上限。不過,至今該機制尚未修法,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蘇裕國表示,後續將配合「提升本國薪資條件,再增加移工配額」的政策,併同規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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