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140722 推動碳費ETS雙軌制 環部邀外商交流 彭啟明:6月首赴德學習 盼2026試行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5年7月22日報導】環境部22日舉行「2025國際企業論壇『定價而行 與國際對接策略』」,邀集歐美商會、外商與政府部會代表,針對我國碳定價設計、產業轉型挑戰及國際合作機會深入交流。環境部表示未來將結合碳費制度與總量管制及排放交易制度(ETS)雙軌並進,以排碳有價結合市場機制,形成完整的碳定價政策體系,帶動產業轉型。
美國退出 非國家層級淨零承諾反增
環境部長彭啟明表示,臺灣碳費制度已於今年正式上路,但相較於固定的徵收費率, ETS制度可以藉由市場機制,反應產業減碳實際付出的成本。環境部目前正持續強化利害關係者的教育與溝通,今年6月已首次帶領「綠色成長聯盟」成員共同赴德國參與碳定價研習營學習第一手資訊,期能於西元2026年建立試行ETS制度。
針對美國再次退出巴黎協定以及對等關稅政策對國際淨零減碳是否造成壓力,環境部次長施文真說明,川普政府上任後撤銷IRA等對於美國境內再生能源的支持政策,並且提高使用化石燃料的補助,確實有所影響,但全球並未出現類似趨勢。她引述智庫網站「Net Zero Tracker」指出,今年1月初川普政府上任前,政策或法律上做出淨零承諾的國家涵蓋全球88%的排放量、93%的GDP和89%的人口,而到7月21日排放量涵蓋率下降到76%、GDP降為78%、人口涵蓋降到84%。
碳費徵收帶動自願減量專案申請倍增
但她也指出,雖然國家層級的淨零減碳承諾減少,但是在區域層級、城市和公司的承諾數量仍有提高;如美國部分州仍承諾減碳,同時很多減碳的驅動力來自供應鏈,承諾減碳的公司就從1,176間上升到1,199間。面對美國關稅政策,臺灣2050淨零目標不變,希望透過綠色和數位雙軸轉型化危為機;彈性運用碳定價工具、培育綠領人才、綠色成長基金協助企業轉型。施文真說明,目前已有80 個國家或地區實施碳定價制度(碳稅費43,ETS37),包含全球28%的排放量,國內以碳費開始起步,中長期邁入總量管制和交易,和國際上做法一致。今年除了碳費制度上路,也邀請企業與相關部會組成綠色成長聯盟,試辦先期「總量管制與交易制度」。
自願減量專案取得碳權可供抵減
針對非碳費徵收場域,可以執行自願減量專案,透過額外資本投入讓實際排放量低於基線,或碳吸存量高於基線,取得減量額度,也就是市面上所稱的碳權,取得的碳權部分可供碳費徵收對象扣減碳費。2024年起自願減量案件申請數為過去溫室氣體抵換專案時期年平均4倍,反映供應鏈上端需要繳交碳費,協助輔導下游公司,執行自願減量專案取得碳權。而針對碳費徵收對象,也提供配套措施:包括自主減量達標適用優惠費率、高碳洩露風險事業調整排放係數,以及國內減量額度可抵減碳費10%,國外碳權則需經認可可抵減5%。環境部尚在討論是否環境完整性較高才能採認,她也提醒目前有些國外碳權在碳交所販售,但並不能供碳費徵收對象抵減。
高碳洩露風險可個別認定
針對美關稅也做彈性調整,延長完整提報自主減量計畫期限至8月底;針對高碳洩露風險,除了行業別認定以外,個別公司面臨高競爭壓力(毛利率負值、碳費占毛利一定比率、國際商品傾銷風險),可以個案年度申請認定。也希望碳費制度帶動市場商機,因碳費徵收對象執行自主減量計畫,會需要創新的減碳技術。這些技術可以是臺灣中小型企業研發,也可以是國外企業在臺研發中心,若符合規定(在台灣執行主要營業活動的境外企業),就可以申請綠色成長基金挹注,針對資源循環等6大重點產業,公私投資比例可提高到2:1甚至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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