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140602 居留證遺失可線上或臨櫃申請補發 倘效期仍有效居留權益不會受影響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5年6月2日報導】移工遺失居留證如何處理?移民署表示,外國人於國內或國外延期居留及申請遺失補發,於相關送件通知已有明訂申請方式,亦提供勞動部及外交部協助轉知宣導。
依據「外國人申請居留及延期居留或變更居留原因送件須知」,外僑居留證遺失可辦理補發。申請補發需要準備外國人居(停)留案件申請表、近2年內正面彩色脫帽相片、護照正本影本、遺失聲明具結書、報案證明、現居地證明,委託他人代為送件,應附委託書。
除相關證件外 須提交遺失切結書
文件於海外地區製作者,應經過駐外館處驗證;在國內由外國駐華使領館或其授權代表機構製作或經其公證、認證或驗證者,必須經過外交部複驗。文件如果是外文,移民署可以要求申請人在提交經過駐外館處或國內公證人認證的中譯本。外國人於國內及海外居留證遺失,可由本人或受委託人透過線上系統申請,或請在國內的受委託人臨櫃申請(居住地服務站)補發。臨櫃申請除繳驗護照正本,並以影本留存申請,另外要檢附遺失具結書或報案證明,如果由委託人辦理另外提供委託書、受託人身分證件。無論外國人在海外或國內,如果是以本人帳號線上申請,視同本人申請,須上傳護照、遺失具結書或報案證明電子檔,且應備文件皆無須經駐外館處驗證。如果是以他人帳號在國內申請,需要另外上傳委託書和受託人身分證件;在海外以他人帳號申請,視同臨櫃申請,相關文件皆須經外館處驗證。
海外製作文件 應經過駐外館處驗證
移民署表示,外國人所持外僑居留證如有遺失,倘其居留效期仍有效,並不會發生居留權益受損之問題,另移民署系統亦與警政單位有連線,可即時查詢被查處人居留狀況或請移民署查明其身分。
移民署從113年1月4日起,與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共同實施外籍移工申請「在臺移工一站式申請聘僱及居留服務」措施,雇主或仲介申請聘僱許可,即可預先至申辦系統申辦移工居留或延期居留,待聘僱許可核發傳至移民署後,就會由移民署核發外僑居留證。移民署表示實施迄今運作順暢,將與勞發署持續優化系統功能及簡化申請程序,以維護移工在臺期間各項權益。
【對雇主的優缺影響】
✅優點:
1. 行政程序簡化:若已有聘僱許可,即可由移民署直接核發居留證,不需重複跑兩個機關。
2. 移工合法身分不中斷:即便證件遺失,居留效期有效者權益不受損,有助於移工續留生產線不中斷。
⚠️缺點:
1. 仰賴仲介正確協助:若仲介對流程不熟,仍可能造成資料遞交錯誤或時程延誤。
2. 居留證遺失風險:仍可能導致臨時性的人事成本增加(如誤會為非法居留、補辦延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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