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140609 114年度勞條專案勞檢5,300場次「外籍移工」勞動條件專案勞檢 6月啟動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5年6月9日報導】勞動部114年度勞動條件專案檢查預計執行5,300場次,場次與實施對象與113年度相同,僅微幅調整檢查內容;其中「外籍移工」持續列為檢查對象,勞檢場次規劃250場次,除針對100人以上製造業進行勞檢,這次將「外展農業」單位如合作社、農會等納入專案勞檢。勞動部職安署組長許莉瑩說明,114年勞動條件專案檢查比照113年方式,將執行5,300場次,規劃公共安全、弱勢扶助、經常性違規事業單位及社會關注等四大面向,包括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人力供應業、工讀生、社會工作服務業(機構看護工與社工)、保全服務業、交通運輸業等。
性平專案勞檢300家 具規模企業
許莉瑩指出,114年勞條專案勞檢並未新增專案,持續113年的專案,其中性平專案勞檢是第2年度、「外籍移工」專案勞檢是第3年度,其餘皆是長年例行勞檢對象。許莉瑩進一步指出,由於《性別平等工作法》113年3月8日上路,113年有納入專案勞動檢查,今年持續納入勞檢對象,針對具規模、大型企業100人以上公司檢查300場次,專案勞檢主要檢查企業有無設置處理性騷擾之專線電話、傳真、專用信箱、電子信箱或其他指定之申訴管道,並應於工作場所顯著之處公開揭示,以及有無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等相關事項。
外展農業單位納入 檢查250場次
至於「外籍移工」係112年納入勞檢專案,由於外籍移工以往是著重在安全衛生工安方面的檢查,現在搭配其勞動條件檢查,徐瑩莉表示,114年將自6月啟動檢查,預計9月截止,將檢查250場次,除針對100人以上大型製造業,還將包括113年勞檢查有違法的事業單位,以及「外展農業」單位進行專案勞檢。
另外,114年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將於8至11月實施勞檢,規劃300場次;人力供應業同樣是8至11月勞檢、110場次;社會工作服務業(機構看護工與社工)則於6至9月啟動勞檢、執行200場次;漁船60場次,執行時間為3至11月;交通運輸業1,200場次,其中遊纜車業勞檢時間為8至11月,其餘交通運輸業勞檢時間3至6月,以及工讀生與部分工時1,800場次,勞檢時間6至9月。
許莉瑩表示,交通運輸業使用公眾道路營運,如有勞動條件不佳情形,不僅涉及勞工個人權益,更可能影響乘客及用路人安全,向來為勞動部監督檢查之重點。為了加強對交通運輸業的監督,勞動部114年持續與交通部合作,除了對汽車客運、貨運和遊覽車業進行聯合稽查外,同時提供業者勞動法令違規紀錄,作為交通部進行營運安全預警指標、評鑑或補助的參考。另亦洽請交通部協助選列評鑑結果不佳的業者納入專案檢查對象,共同進行交互監督,促使其遵守勞動及交通法規。
汽車客運業者違反勞基法比率高
根據勞動部114年4月發布資料,113年針對鐵路與軌道運輸業、汽車客運業、汽車貨運業及遊覽車客運業等,共計實施勞動條件專案檢查1,200場,經初步統計違反勞動法令計197件,累計罰鍰約1,113萬元,處分率16.42%。其中汽車客運業處分率自112年31.4%上升至113年39.29%,違法比率仍偏高,以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變更班次未給予適足休息時間)、第32條第2項(工作超時)、第24條(未依法給付加班費)為最多,違反比率各佔16.42%、10.71%及4.29%。
違反工時規定 將處2-100萬元罰鍰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勞工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雇主若需延長勞工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時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原則上不得超過46小時,另雇主若延長勞工工作時間,即應加給延長工作期間工資,如為輪班制勞工,更換班次時,原則應有連續11小時以上之休息時間。勞動部強調,如經查有違法情形,除將依法公布事業單位之名稱外,並得處2萬以上至100萬元以下罰鍰,主管機關亦得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呼籲雇主確實遵守法令規定,切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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