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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060323新聞稿 非勞工行政服務 105年案件均可提供

依照勞動部所制定的仲介評鑑指標,仲介提供外勞及雇主的「非勞工行政服務」,根據是否建有資源聯絡名冊、後續追蹤紀錄、委員抽問情形,以及參與休閒活動等指標,最高可給予5分。仲介評鑑承辦單位工業協進會說明,只要是105年處理的「非勞工行政服務」資料都可提供,與外勞何時入境無關,由於評鑑委員將隨機抽問現場人員,其中最常提出的問題,包括「非勞工行政服務」的定義、包含哪些事項,以及標準作業流程SOP,以及外勞適用的所得稅率等。


  工協並提醒仲介業者,去年執行評鑑時,仍發現有很多在資源聯絡名冊的項目被扣分,原因是地址、電話許久未更新,或漏掉服務時間,因此工協建議業者只要將經常聯繫的單位放在名冊中即可,並且留意各單位的服務時間會有所不同。


  「非勞工行政服務」係指非勞工主管機關主管事項,包含相關出入境問題、稅法、衛生醫療、心理諮詢、休閒文化等,過去有仲介公司僅備置一套SOP,但事實上處理外勞稅務、就醫等,流程應會不同,因此如未按實際案件的流程制定,恐會影響評鑑得分。


  由於「非勞工行政服務」範圍很大,工協表示,必須有實際案件才能拿分,因此僅備置空白紀錄表者將不予計分。至於處理紀錄表應包含事項,有服務人員姓名、外勞姓名、雇主姓名、諮詢輔導經過、諮詢輔導結果等5項,缺一不列計。


  除「非勞工行政服務」以外,同樣需要備置資源聯絡名冊的是「異常事件」。今年執行105年仲介評鑑,新增傷害、性騷擾等2項目,勞發署之前已訂有「加強外勞人身侵害案件業務聯繫與處理原則標準流程圖」可供參考,仲介可至勞發署網站下載。


  由於評鑑委員持有年度外勞行蹤不明的人數、比率及名單等資料,行蹤不明也是外勞異常事件處理機制的項目之一,因此除機制與名冊外,委員可能也會檢視案件,以及有無做後續的逃逸協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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