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130206 本勞1955受理申訴交查 112年有2千餘件 工資未全額給付居冠 籲雇主依法給付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二月六日臺北報導】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公布112年「1955本勞申訴專線」統計,進線總量有4萬通,勞動法令申訴成功並交予地方政府查處有2,285件,其中申訴最多前三名為「工資未全額給付直接給勞工」、「延長工時未依規定給加班費」及「未定期給付工資」;勞動部籲雇主遵守法令並應核實依法給付薪資。
1955申訴專線原是提供移工、雇主、仲介業者等諮詢與申訴服務,在勞基法「一例一休」修法期間,將「1955」專線擴大功能,開放本國勞工申訴,整合所有勞動部諮詢檢舉專線,受理整合各項勞動條件申訴案件,即時派員實施勞動檢查,保障勞工權益。
根據職安署統計指出,112年職安署1955專線進線總量共有40,039通(含勞動法令申訴及勞動法令諮詢),勞動法令申訴成案並交予地方政府及勞動檢查機構查處案件數則有2,285件,其中申訴案件涉及法條前五名依序為,「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勞基法第22條第2項)有755件;「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勞基法第24條)有740件;「未定期給付工資」(勞基法第23條)有416件;「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勞基法第32條第2項)有305件,以及「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勞基法第38條)有273件。
另外,全國各地方政府及勞動檢查機構實際申訴檢查共10,197場(包括但不限於1955專線申訴受理案件),違規內容依序為「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勞基法第24條)有1,341件,計罰鍰4,249萬元;「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勞基法第22條第2項)有867件,計罰鍰2,027萬元;「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勞基法第32條第2項)有644件,計罰鍰3,121.6萬元;「未核實記載勞工出勤紀錄」(勞基法第30條第6項)636件,計罰鍰1,456萬元,以及「每七日中未有兩日之休息」(勞基法第36條)581件,計罰鍰1,504萬元。
依勞基法第79條規定,雇主違反工資與工時相關規定,將處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勞動部強調,勞工需有適度的休息、合理的薪資,才能提供優質勞動力,讓企業穩定發展成長,勞資間共享經濟果實,共創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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