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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121228 鼓勵雇主聘用中高齡勞工 勞動部提供僱用獎助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二月廿八日臺北報導】面臨少子化、大缺工時代,勞動力發展署指出,為鼓勵雇主僱用中高齡及高齡勞工,不只對雇主有「僱用獎助」,勞工就業也有獎勵,其中雇主只要僱用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的中高齡者,每僱用1名每月分別發給雇主「僱用獎助」1.3萬元(中高齡者)、1.5萬元(高齡者),最長12個月。

 

發展署表示,雇主有人力需求除聘僱中高齡者失業勞工有獎勵,也可以選擇繼續僱用原事業單位內屆齡65歲的在職勞工,於繼續僱用期間滿6個月,自僱用第1個月起,依人數每人每月補助雇主1.3萬元且一次發給6個月的「繼續僱用補助」;第7個月起每月補助提高至1.5萬元,按季核發補助12個月,前後共可補助18個月,協助雇主留用已有技術的勞工。

 

勞工則有「專案缺工就業獎勵」,發展署說,針對45歲以上的失業勞工,只要經公立就服機構推介至旅宿業、餐飲業與航空站地勤業等3大疫後缺工產業的專案職缺就業,除了薪水,還可以領專案缺工就業獎勵,每人每月1萬元,特定地區還會每月再加碼3,000元,最長發給12個月;如工作地點位於公告特定地區,每月還可以再加碼最高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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