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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111111 以疫情為由限制移工外出 恐違就服法 部分指引已過時 盼儘速刪除量體溫規定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一月十一日臺北報導】國內疫情持續降溫,不過仍有少部分雇主疑似以施打疫苗劑數來限制移工外出,近期勞動部發函各縣市政府,提醒雇主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遵守相關防疫措施及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並於訪查、受理諮詢服務時督促雇主依規定辦理,實際執行時也逐步回歸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內容。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33條第1項規定,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應依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確實執行。除經當地主管機關認定情節輕微者,得先以書面通知限期改善者外,雇主未依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執行,將以違反就服法第57條第9款規定,處新台幣6萬至30萬元罰鍰,並依第72條規定廢止聘僱許可;另依違反本法第54條規定,不予核發招募許可、聘僱 許可或展延聘僱許可之一部或全部;其已核發招募許可者, 得中止引進,並管制申請案2年。相關人員表示,近年雇主法治觀念已有顯著提升,因此以疫情為由限制移工外出的案例已經非常少,不過雇主仍應落實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及相關指引,避免受罰。

 

為避免疫情大規模爆發,加上移工的群聚特性,109年4月已訂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迄今已經過十數次修正,但隨著疫苗普及率提高、確診大多屬輕症,以及各項鬆綁措施上路,不少仲介業者及雇主都反映,包括分艙分流、紀錄移工TOCC及量測體溫等諸多規範均已經不合時宜,希望儘速取消。據了解,部分縣市政府執行訪查時,已逐步回歸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書規範,除了基本的飲食、住宿空間外,先前勞動部也增加「隔離措施」,對於有法定傳染病疑慮者的暫時安置空間,以及一人一室的自主健康管理或1.5公尺以上距離等。相關人員指出,除隔離房以外,因共同用餐也是容易傳播疫情的途徑,因此仍建議雇主及仲介業者以隔板區隔,維持一定距離,且用餐時避免交談。另外,在口罩政策尚未鬆綁前,仍須督促移工遵守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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