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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101022 勞工職災保險費率111年調整 70人企業適用 1.2萬家適用 7成6企業明年減收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月廿二日臺北報導】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表示,111年度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實績費率適用單位應採計之職災費率已計算完成,勞保實績費率之適用單位共1萬2,803家,較110年增加75家,其中費率減收單位佔7成6、加收費率單位佔1成7。

 

勞保局組長黃錦儀說明,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率分為行業別災害費率及上、下班災害費率二種,每3年調整一次。行政院已核定111年行業別災害平均費率由現行0.14%調降為0.13%,上、下班災害費率維持0.07%,合計修正後職業災害保險費率平均為0.20%(0.13%+0.07%)。黃錦儀表示,新修正之「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適用行業別及費率表」將於110年10月底放置勞保局全球資訊網供投保單位預計保險費使用,另勞保局亦將於110年10月份保險費繳款單背面印製通函,周知投保單位相關修訂事宜,將於110年11月底寄送。

 

黃錦儀指出,僱用人數達70人以上單位,行業別災害費率採實績費率,按其前三年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總額占應繳職業災害保險費總額之比率,每年計算調整之,為激勵雇主加強職災預防並改善工作安全衛生設施,以減少職業災害發生,針對都沒申請職災的事業單位最多可減收35%,若職災比率高者則最高會增收保費40%。黃錦儀表示,111年適用實績費率之投保單位共1萬2,803家,較110年增加75家,其中減收費率者計9,738家(佔76.1%),加收費率者計2,232家(佔17.4%),維持原費率者計833家(佔6.5%),另110年度適用單位因為規模縮小、有751家不再適用實績費率,相關通知作業將於110年10月函知相關單位。

 

另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111年5月1日實施,屆時會將投保單位之職業安全衛生辦理情形亦納入實績費率計算,相關子法草案近期會進行預告程序,提醒雇主應遵守職業安全衛生法令,重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避免職業災害發生,共創優質工作環境,俾可降低未來職災保費負擔,達雙贏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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