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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081113新聞稿_基本工資調整 泰辦處公告加班費標準、鼓勵企業提供托兒措施 台中市加碼獎勵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一月十三日臺北報導】配合基本工資將於109年元月起調整至23,100元,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11月12日公告,仲介業者辦理申請聘僱泰籍勞工文件認證,其薪資及加班費應配合調整。

勞工處說明,2019年12月13日星期五為舊制文件的截止日,自12月16日起送件申請者,則須按新的規定製作文件,提醒仲介業者留意。


調整內容為,每月薪資提高至23,800元,每小時工資為新台幣99.2元。

正常上班日延長工時,前兩小時內每小時新台幣132元,第三、四小時每小時新台幣166元。

因天災事變使勞工正常上班,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98元。


勞工處指出,日前已將台灣勞基法加班費計算規定向勞工部說明,台北、高雄兩分處將同步採用此項原則作為審查認證文件的標準,其餘均與現行作法相同,提醒仲介業者置備文件時留意各欄位金額的正確性,確實依照公告規定送件。


相關人員進一步說明,考量引進所需時程,從文件認證,包括國外端審查以及挑工在內,約需兩週的時間,因此將實施日期訂在2019年12月16日星期一;在此之前,則請依照2019年的基本工資標準填寫勞動契約。


其中每月薪資部分由現行的23,100元調整為23,800元,以每月30天、每天8小時折算每小時工資數額經過四捨五入後為99.2元。

正常上班日因作業需求而有加班情形時,前兩小時按每小時工資加給三分之一計算,進位後為每小時132元;第三至四個小時加班按每小時工資加給三分之二計算,進位後為每小時166元。

因天災事變雇主要求勞工出勤者,每小時薪資應加倍計算,進位後為每小時198元。


除中、泰文版公告外,勞工處一併製作泰文版宣導文字,以便讓泰勞了解相關規範,以及加班費計算公式。

 

鼓勵企業提供托兒措施 台中市加碼獎勵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一月十三日臺北報導】為打造友善職場環境,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提供「加碼」獎勵金,輔導企業規劃勞工托兒措施,凡台中市轄內企業符合獎勵資格,可在12月6日前檢附相關資料向勞工局提出申請,因經費有限,用完將提前截止,最高獎勵6萬元。


勞工局表示,103年起協助147家企業獲勞動部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措)施補助外,更首創加碼提供獎勵金,針對企業規模大小及辦理項目獎勵1萬至6萬元不等,目前已補助94家企業,台中企業辦理托兒措施比率已達73.2%。


台中市僱用100人至249人企業,需符合性平法第23條規定,應提供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或適當托兒措施,若再提供員工額外一至多項托兒措施者,可獲勞工局1至6萬元不等獎勵;僱用20人以上至99人企業,勞工局將視企業辦理托兒措施,核發1至6萬元不等獎勵金。


申請書表及獎勵辦法,可至勞工局網站,進入「企業服務」、「友善職場環境」、「托兒服務專區」下載,或撥打(04)2228-9111分機3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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