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31
勞動部令 修正「雇主申請招募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第1點、第9點規定,自115年1月1日生效
勞動部令 修正「雇主申請招募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第1點、第9點規定,自115年1月1日生效。
本次修正,僅針對條文序號,以及雇主於申請時,需提供「電子郵件或市內電話號碼」以便聯絡。
勞動部令 修正「雇主申請招募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第1點、第9點規定,自115年1月1日生效。
本次修正,僅針對條文序號,以及雇主於申請時,需提供「電子郵件或市內電話號碼」以便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