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31
勞動部令 核釋「就業服務法」第47條規定雇主在國內辦理招募本國人從事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工作之合理勞動條件薪資基準,自115年1月1日生效
勞動部令 核釋「就業服務法」第47條規定雇主在國內辦理招募本國人從事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工作之合理勞動條件薪資基準,自115年1月1日生效。
本次修正,係隨各項經濟指標調整「招募本國人從事第46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之合理勞動條件薪資基準」,目的在於確保仲介公司在申請外籍移工時,需先以合理勞動條件考本國人之就業機會,如若無人應聘,方可考慮聘僱外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