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令:訂定「勞工生育補助要點」,自115年1月1日生效
勞動部令:訂定「勞工生育補助要點」,自115年1月1日生效。
本新訂之「勞工生育補助要點」,其目的在提高本國勞工之生育率,是以針對「具中華民國國籍或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並於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以後分娩或早產,即可享有「勞工保險生育給付加計本補助,合計發給新臺幣(以下同)十萬元」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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