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與函件
Ann. & Notice

勞動部令 修正「勞動部公布重大職業災害案件作業要點」第2點、第3點、第4點規定,自115年1月1日生效

勞動部令 修正「勞動部公布重大職業災害案件作業要點」第2點、第3點、第4點規定,自115年1月1日生效。

 

此次修正,將於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係職業災害案件表」之格式有所改變,所以連帶修正此一作業要點。

附件檔案 :

點閱人數 : 39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