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七十四條之一特殊事由之認定及減免處罰標準」第3條條文,自114年10月1日施行
內政部 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七十四條之一特殊事由之認定及減免處罰標準」第3條條文,自114年10月1日施行。
此次處罰標準之修訂,係因國內失聯之移工高居不下,經多次專案給予寬容均未見效果,是以修正處罰標準,期望鼓勵目前逾期停留處於失聯狀態之移工能自行到案,從而獲得罰款之減半處分而後安心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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