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與函件
Ann. & Notice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令 修正「中小企業改善安全衛生設施及器具補助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改善安全衛生設施及器具補助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令 修正「中小企業改善安全衛生設施及器具補助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改善安全衛生設施及器具補助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補助作業要點,有其限制,依其規定之第二點:「補助對象為接受工作環境輔導改善或加入安全衛生家族,且依法設立取得工廠、公司、商業、農場、畜牧場、林場、茶場、漁業登記證明之一百人以下中小企業或已辦理稅籍登記及投保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之自營作業者。」因此,如若「未接受」工作環境輔導改善,或是「未加入」安全衛生家族之廠家,是無法申請此之補助的。

 

補助內容依據職安法所定之感電、墜落、物體飛落、切割夾捲、衝撞、火災爆炸、與有害物接觸或高溫作業等「危害」種類,逐一定義可以申請補助之項目。因此不在「補助項目」內之設施或器具,是無法申請補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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