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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令 修正「先驅化學品工業原料之種類及申報檢查辦法」第3條條文

經濟部令 修正「先驅化學品工業原料之種類及申報檢查辦法」第3條條文。

 

所謂:「先驅化學品工業原料」係指「可流供製造毒品之工業原料」,也就是在市面上可以「流通」、「供應」之化學品工業原料,進而製造成毒品之原料。此類「先驅化學品工業原料」又分為「甲類」與「乙類」兩種。依照檢查辦法之定義,甲類為「參與反應並成為毒品之化學結構一部分者或經主管機關公告列入之製毒化學品」,乙類則為:「參與反應或未參與反應並不成為毒品之化學結構一部分者」。在定義中,其中最重要的差別在於是否成為「毒品化學結構的一部分」。

 

簡單說,甲類屬於容易被直接用於非法製造毒品,或是毒品製程中的關鍵原料。屬於高風險物質,危險程度高,是以需要格管制,共有16種。乙類則本身不一定直接用於製毒,但可能用於製毒過程中的輔助劑或中間反應物,完顯程度屬於中度,管制較為寬鬆,共有8種。甲類與乙類固有哪些化學品工業原料,請逕行參見「先驅化學品工業原料之種類及申報檢查辦法」附表一(甲類)與附表二(乙類)。

 

我們所熟知之「鹽酸」、「甲苯」、「乙醚」、「丙酮」都屬於乙類「先驅化學品工業原料」。舉凡前述工業原料之輸出入、生產、銷售、使用、貯存之流 程、數量及場所,均應申報及接受檢查。

先驅化學品工業原料之種類及申報檢查辦法及系統說明 未提供相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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