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與函件
Ann. & Notice
勞動部公告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18條第8項規定被看護者之失能及依賴照護需要程度,並自中華民華114年8月一日生效。
勞動部公告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18條第8項規定被看護者之失能及依賴照護需要程度,並自中華民華114年8月一日生效。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於七月十四修正,其中第十八第八款之內容為「第一項及第三項被看護者之失能及依賴照護需要程度,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此一公文即係針對前述「賴照護需要程度」做出解釋。請大家自行參看公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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