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與函件
Ann. & Notice
菲律賓辦事處公告:續聘及轉換雇主勞動契約驗證
茲通知海外菲律賓勞工(OFWs)宣導,須準備好必備文件以用於申請海外就業證明(OEC)。
然而,某些勞工在申請證明文件時並未持有經過驗證的勞動契約,特別是因故返國的勞工,但由於缺乏驗證契約而無法返台工作。
此外,依據勞動部就業服務法第40條第19條款,臺灣人力仲介公司應確保所僱保護下之勞工就業權益。
為此,駐北市工務辦公室在此提醒所有臺灣人力仲介公司、負責人及雇主,請在收到勞動部核准函、發文日期後的二個月內,提交續聘及轉換雇主的勞動契約至移工事務辦公室(MWO)進行驗證。
【對雇主的優缺影響】
優點:保障外國人與雇主之權益。
缺點:若是雇主負擔費用者,強迫提早認證費用產生;且若起聘日尚未發生外國人臨時反悔則造成費用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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