鎵興國際於九月二十三日(週三)上午舉行 2026 年第三次之勞資會議,並向勞方代表報告公司之各項運作狀況,以及 2026 年第三季「企業社會責任績效指標」之達成情況。
此次會議,首先為例行性之公司業務概況報告,其中尤其針對今年之年度目標與達成狀況做出說明。如預期,今年鎵興已提前達成年度設定之目標,並對新設定之挑戰目標繼續努力,目前移工在台人數已達三萬一千餘人,這是全體同仁辛勞的共同成果,資方代表謹代表公司感謝所有同仁的付出與努力。
此外,並將中秋節獎金之發放時間再次向與會代表們說明,並預祝大家中秋闔家團圓,平安健康。另,預計參加十一月北海道旅遊的同仁,請記得提早準備出遊衣物,以便快樂出遊、平安返家。
就法規部分,依舊需提醒大家有關職安法修法後,諸多子法亦隨即修正之事項。除上回提醒職安法母法修正之重點計包含以下五項(強化源頭防災、加強承攬管理、完善霸凌防制、提供罰鍰額度、擴大違法公布)外,另有職安法施行細則、職安衛管理辦法、職安衛訓練規則之修正等諸多事項。
職安衛委員會主席李萬晉,會後隨即特別提醒前述修法之相關內容如下:
一、有關職安法「施行細則」之修訂:
隨母法之修訂,「施行細則」特別修訂以下三項:「明確不法侵害權責」、「出租借事前危害告知」、「職災統計下修至30人」。
「明確不法侵害權責」(細則11條)亦即確定不法侵害預防係雇主之責,責無旁貸。「出租借事前危害告知」(細則36-1條)規定出租、出借方,需於交付使用前,以書面或電子文件,告知危害因素及安全衛生相關注意事項,包括建築物、屋頂、機械、器具、車輛,以及職安法所規定之相關設備(指:危險性機械設備)。至於強化協議功能及擴大職災統計範圍,特別於細則第37、38條,將承攬協議組織予以強化,並規定員工人數在30人以上者,需按母法38條之規定:「填載職業災害內容及統計」。
二、有關職安衛「管理辦法」之修訂:
隨母法之修訂,「管理辦法」特別修訂以下三項:「委員會增列考核職責」、「採購及變更管理入法」、「報備全面數位化」。
「委員會增列考核職責」係指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具有對各部門安全衛生績效定期「考核」之職責,並可作為發放獎金或升遷之依據,進一步強化委員會之功能,以及作為公司運作績效發放與人事升遷之依據。在第12-1~12-6條中,將「風險評估」、「變更管理」、「採購管理」、「承攬與統合管理」、「緊急應變計畫」等五項要求納入管理之範圍,以便建構從事前風險評估,到緊急撤離的防禦功能。至於報備部分,管理辦法第86~87條於修訂後,將過往需留存紙本備查,如今則可將人員及委員會之設立與變更,皆於職安署建置之「安全衛生履歷智能雲」線上填報,以利達到全面雲端化的便捷效果。
三、有關職安衛「訓練規則」之修訂:
隨母法之修訂,「訓練規則」特別修訂以下三項:「課程納入職霸防治」、「擴大納管對象」、「外送員專屬訓練規範」。
就課程部分,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管理員、業務主管之訓練課程,同步納入:「職場霸凌防制」、「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災保法)」,以使職安衛人員具備必要之知識以協助公司之運營。「擴大納管對象」則將職前及在職訓練之納管對象予以擴大,凡「工作場所負責人」、「職安衛委員會委員」、「雇主(或代理人)擔任職安衛業務主管」,均應接受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在職訓練,其用意在防堵教育死角,以免安全衛生出現漏洞。至於「外送員專屬訓練規範」則在規範外送平台,需對外送員之安全,擔負必要之責任,外送平台必要營運成本亦隨之增加。
四、有關職場霸凌宣導事項:
依規定,公司全員皆須參與職場霸凌之防制訓練,是以公司已訂於十月一日(週四)上午於中壢總公司舉行,各區同仁則需透過視訊方式參與訓練,請同時儘速安排當日行程,以利一起參與。
五、有關婚假增加至十四天事項:
為提升國人之婚育率,政府於九月十七日公告,將於今年十月一日起,將正式施行修正後之「勞工請假規則」,亦即員工之婚假可由原本之八天,上升至十四天。惟所增加之六天工資:「雇主於給付勞工後,可向勞動部申請工資補助。」如員工之婚假尚未使用完畢,於企業同意延展婚假之前提下(最多一年),可以於一年內休畢,一樣適用十四天之婚假規定,亦同時可向政府申請多出來的六天工資補助。
另,客戶滿意度調查以及移工滿意度調查均刻正進行中,請相關部門之同仁,記得叮嚀調查之截止日期,以利後續統計與追蹤。再次感謝所有同仁之努力,惟透過持續不斷之努力,滿足顧客之需求,鎵興方可獲得長久且持續之營運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