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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071005新聞稿_商總提颱風假勞工應補班 勞動部:尊重印尼震災 衛福部啟動專戶捐款因應智慧生產型態的轉型 跨領域勞動力需求增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月五日臺北報導】全國商業總會4日召開會員大會,通過臨時動議,未來颱風假勞工應補班,除了不傷害產業競爭力,也能降低地方政府決策壓力,並將會向政府建言。

對此,勞動部政務次長施克和表示,尊重商總的提案訴求,但建議商總提出訴求後,除了站在雇主的角度外,也能夠去瞭解並斟酌所有工會勞工、勞方團體與專家學者的看法及立場。


根據現行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遇到颱風時,只要勞工的工作地、居住地、或其正常上(下)班必經地區的縣市政府宣布停班停課,勞工就可以不出勤,雇主也可以不給薪。


勞動部說明,行政院人事總處訂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授權各縣市政府依法決定是否停班停課,適用於政府各級機關、公私立學校以及公營事業機構,而私人企業則不在此範圍中。至於未來是否要補班,還得視人事總處規範再行調整,因為「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是依據行政院人事總處規定。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根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政府若宣布停班,勞工基於安全考量可不出勤,雇主可不給薪,但也不得額外扣薪或全勤;若勞工願意配合出勤,雇主本來就要給薪,並無強制規定,如有違法相關規定者,可處以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戴國榮表示,颱風假一年平均放不到3天,企業應負起社會責任,若勞工選擇在放颱風假時出勤,應加倍給薪,反之勞工部出勤時,應照常給薪。在勞工不出勤、企業不給薪的前提性,何來颱風假補班的說法,一點也不合理。


戴國榮強調,工會長期主張各縣市政府宣布放颱風假時,公家機關或是民營公司應「一體適用」,不該「一國兩制」,因為私人企業對於停班標準並無強制規範,在私人企業工作的勞工彷彿是次等公民,生命財產安全並未受到保障。

 

印尼震災衛福部啟動專戶捐款
【外勞社報導】外交部5日指出,印尼中蘇拉威西省9月28日下午發生規模7.7地震,累計死亡人數1,558人,失蹤150餘人,並有6萬5,733棟房屋毀損,我政府決定捐贈100萬美元做為賑災之用,並將由衛福部開設捐款專戶。


衛福部則表示,自10月4日起至11月3日止,接受民眾愛心捐款,募得款項將統一交由外交部轉交予印尼政府,作為救災重建之用。
 

因應智慧生產型態的轉型 跨領域勞動力需求增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月五日臺北報導】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表示,為了解邁向工業4.0對於國內產業人力資源升級之需求情形,以多元研究方法發現,為因應生產型態的轉型,企業對於應用軟體工程師、通訊軟體開發工程師、巨量資料分析師、系統設計開發人員、機器人感知系統工程師、系統整合工程師等職類之勞動力聘僱需求增加,同時對於企業營運績效帶來成長。


勞研所指出,106年針對國內導入智慧聯網生產之中高階主管及企業經理人進行調查研究,研究觀察參與企業包括通訊機械器材相關產業、光電產業、精密機械業、電子零組件產業、建築工程技術服務業、精密齒輪製造業、金屬相關製造業等。


對企業而言導入智慧生產所面臨的挑戰,免不了資本的增加,但機器老舊或機器間無法相容衍生維護等問題,更需要機電軟體跨域專業人才的投入。所以這些轉型中的企業,有不少是從內部培育人才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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