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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120209 2/20起放寬口罩規定 長照機構續維持 年長、脆弱族群照顧者 建議繼續配戴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二月九日臺北報導】考量國內疫情逐漸平穩,醫療量能充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2月20日起放寬室內口罩規定,其中醫院、老人福利、長期照顧、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等醫療照護場域以及大眾運輸,除例外情形外,維持全程配戴口罩,至於有發燒及呼吸道症狀、年長或免疫低下,以及人潮聚集無法保持適當距離的場合,則建議配戴口罩。其餘室內場所、空間,由民眾自主決定是否配戴。

 

指揮官王必勝表示,考量確診個案數連續五天較前一周下降,且目前未發現其他具威脅性變異株,如疫情穩定可控,預計2月20日實施口罩通案性規定,將分為三部分,包括指定場所規定配戴,特殊情形建議配戴,其他各類場所則由民眾自主決定。指定室內場所須全程配戴口罩,包含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等醫療照護機構,以及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及場站等公共運輸及特定運具。前述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例外情形,為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其次,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通風不良場合,以及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則建議配戴口罩。
其餘室內場所、室內空間,由民眾自主決定是否戴口罩。前述放寬措施為通案性規定,相關細節得另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專家小組召集人張上淳指出,未來的走向是採取分眾式防疫作為,針對脆弱族群加強,而非對所有民眾採一致性規範。他建議,年長、免疫低下以及有潛伏疾病者,仍建議配戴口罩,並且完整接種疫苗,避免感染後重症死亡風險。此類族群的照顧者及長時間的密切接觸者,也建議配戴口罩,加強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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